豐田新車廣告引發(fā)軒然大波 是否違規(guī)需等工商部門認定
-豐田汽車:向中國讀者表示誠摯歉意
-廣告公司:“問題廣告”已停止投放
-事件:
豐田汽車“霸道”廣告惹爭議
新華社北京12月3日專電(卜言科)野外崎嶇的山路上,一輛豐田“陸地巡洋艦”迎坡而上,后面的鐵鏈上拉著一輛看起來笨重的“東風”大卡車;一輛行駛在路上的豐田“霸道”引來路旁石獅的側(cè)目,一只石獅還抬起右爪敬禮。
刊載于《汽車之友》雜志今年12期的這兩則豐田新車廣告在讀者中引起了軒然大波。為此,《汽車之友》雜志社1日在其網(wǎng)站向讀者公開致歉,而豐田公司暫無動靜,據(jù)稱其高層也在為此事緊急磋商中。
在今年第12期、總第168期《汽車之友》雜志上,豐田汽車共刊登了三份汽車廣告,分別為其三款新車“陸地巡洋艦”、“霸道”和“特銳”。其中兩個遭質(zhì)疑的廣告分別位于8至9頁和56至57頁。在“霸道”車的廣告頁上,兩只石獅蹲居路側(cè),其中一只挺身伸出右爪向“霸道”車作行禮狀,該廣告的文案為“霸道,你不得不尊敬”。
有讀者認為,石獅在一定意義上是我國民族傳統(tǒng)文化的產(chǎn)物,蘊含著極其重要的象征意義。豐田公司選擇這樣的畫面為其做廣告,極不嚴肅。
在《汽車之友》的網(wǎng)站上,該雜志社公開發(fā)表了一封題為《就2003年12期雜志豐田霸道廣告向讀者致歉》的致歉信。致歉信稱,《汽車之友》雜志社全體同仁決心以此為鑒,堅決杜絕此類事情的再次發(fā)生。該雜志社編輯部祁女士告訴記者,“現(xiàn)在可以肯定的是,該廣告會立即停止刊發(fā),絕不會出現(xiàn)在以后的雜志上!睋(jù)她透露,除《汽車之友》外,還有多家汽車雜志和報刊刊登了該廣告。
記者1日下午致電設在北京的豐田汽車公司中國事務所,一名女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公司負責媒體宣傳的工作人員都在外開會,她將轉(zhuǎn)達記者的采訪意圖,請相關工作人員與記者聯(liá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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