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汽車公司(Ford Motor Co., F)董事長兼首席執(zhí)行長威廉.福特為免受利用職務之便獲取額外收益的指責,將出售其所持投資銀行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 Group Inc., GS)的40萬股股票。這些股票是福特在高盛集團首次公開募股時買入的。
因福特汽車的一位股東認為高盛集團股票的潛在利潤應屬于公司所有,威廉.福特決定出售這些股票并將所得利潤捐給慈善機構。
周三,福特汽車公司董事會拒絕了這位股東的要求,并表示福特買入高盛集團股票并不違反公司規(guī)定。Ford的40萬股股票是高盛集團在首次公開募股時向單個散戶投資者分配的最多數量。
但上述遭到拒絕的股東的律師周三稱,福特和福特汽車公司仍未解決此事。
威廉.福特在12月份寫給福特汽車員工的一封電子郵件中稱,他在擔任公司非執(zhí)行董事長時,曾于1999年5月買入高盛集團首次公開發(fā)行的股票作為個人投資。
威廉.福特以每股53美元的價格買入高盛集團股票,1999年5月4日高盛集團股票首日交易收盤價為70.38美元。
紐約證券交易所周三收盤時,高盛集團股價上揚50美分至64.80美元,從而顯示福特的40萬股股票可獲利47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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