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購買電動車補貼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個人購買電動車補貼申請流程因地區(qū)而異。
在六安市裕安區(qū),活動時間為 2024 年 6 月 15 日至 7 月 31 日。補貼對象是活動期間在裕安區(qū)參與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以舊換新消費補貼企業(yè)中以以舊換新方式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且完成上牌的個人消費者。補貼標準為對個人消費者以以舊換新方式購買符合國家標準且價格在 1500 元以上的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輕便)摩托車,財政給予購買價款 5%的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 300 元。申請流程是個人消費者將自有的舊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輕便)摩托車交售給收舊企業(yè),收舊企業(yè)按市場公允價格支付收舊價款,并出具收舊憑據(jù)。消費者在新購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輕便)摩托車并取得牌照后,憑銷售發(fā)票復印件、購車人身份證復印件、車輛上牌憑證、收舊企業(yè)出具的收舊憑據(jù),并提供個人銀行卡號及開戶行等資料向區(qū)商務局申請消費補貼。區(qū)商務局對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根據(jù)審核結果將以舊換新補貼資金撥付給個人消費者?;顒又С制脚_為建行生活 APP。
在順德,活動時間為 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補貼對象為個人消費者,舊車車主、新車車主、補貼申請人三者為同一人。補貼范圍和標準是在活動期間內,對個人消費者報廢已登記上牌的老舊電動自行車(含蓄電池),換購符合要求的價格在 1500 元(含)以上的新電動自行車,給予一次性補貼 500 元。每個消費者僅限補貼 1 輛新車。補貼申報流程為舊車回收及注銷,包括消費者向商家交付(銷售)并委托辦理報廢老舊電動自行車,或自行辦理報廢老舊電動自行車,銷售商家或回收拆解企業(yè)將回收的老舊電動自行車信息錄入“電動自行車報廢回收登記系統(tǒng)”后交由回收拆解企業(yè)處理并出具舊車回收證明,回收拆解企業(yè)在辦理回收證明后按程序轉入公安部門的注銷辦理流程,由公安部門出具注銷證明移交回收拆解企業(yè),舊車回收證明、注銷證明由回收拆解企業(yè)辦理完畢后統(tǒng)一交付銷售商家或消費者。新車登記上牌,消費者在參與活動商家處購買符合條件新車,并按規(guī)定完成上牌登記。補貼申請,消費者通過“廣東粵煥新以舊換新公共服務平臺”進行實名認證、上傳資料和提交申請。上傳個人消費者有效身份證、佛山市電動自行車舊車報廢回收證明、注銷證明、電動自行車新車銷售發(fā)票、合格證、行駛證、個人消費者有效銀行借記卡賬號信息。資金發(fā)放,通過申報平臺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信息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由承發(fā)平臺按程序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人提供的個人銀行賬戶。
在江西省,自 2024 年 9 月 19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對交回個人名下老舊電動自行車并在江西省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新車的消費者給予 500 元補貼,其中對交回老舊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并購買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額外再增加 100 元補貼。消費者新購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其電池還應符合《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guī)范》(GB43854)標準要求。交舊電動自行車及新購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為同一人,同一新車不重復享受補貼,每位消費者享受不超過 2 次補貼。補貼所需材料包括申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銀行賬戶信息、交舊車信息、購新車信息。補貼申領流程是個人消費者按照先購車后申領的方式享受政府補貼。消費者應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通過登錄云閃付電動自行車專區(qū),真實、清晰、完整上傳電動自行車“交舊換新”證明材料。
在濟南,申請時間為 2024 年 10 月 26 日至 12 月 31 日,申請入口為“泉城購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平臺”小程序。申請流程是個人消費者掃碼登錄或小程序搜索“泉城購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平臺”實名注冊后,提交舊電動自行車信息,系統(tǒng)會對信息進行驗證,認證通過后生成政府補貼資格碼。資格碼 5 日內有效,失效后有 1 次激活機會,激活后重新獲得 5 日有效期。領取資格碼后,在參與活動的銷售企業(yè)用于支付環(huán)節(jié)按規(guī)定標準享受政府補貼,購買新車后,帶牌銷售的同步在門店完成新車上牌手續(xù),或由銷售企業(yè)協(xié)助到指定網(wǎng)點辦理新車上牌。
在云南省,補貼對象是云南省內,在云閃付平臺上實名注冊認證,實際參與活動的個人消費者。補貼時限自 2024 年 9 月 1 日(含當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含當日)。補貼范圍是對個人消費者在云南省交回(注銷)本人名下云南號牌電動自行車,并在云南省購買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GB 17761-2018)及以上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新車給予補貼。注銷車輛登記在本人名下的時間須在 2024 年 9 月 1 日(不含當日)前。補貼標準是對個人消費者在云南省內交回(注銷)個人名下老舊電動自行車并換購一輛電動自行車新車補貼 500 元。每交回(注銷)1 輛舊車并購買 1 輛新車可申請 1 次補貼,每人最多可申請 4 次補貼。補貼申領流程是消費者下載云閃付 APP,進入“云南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小程序活動頁面,展開“云南電動自行車換新補貼申報專區(qū)”,根據(jù)注銷電動自行車牌的實際情況,選擇申報入口,授權確認《“云南省電動自行車換新補”小程序隱私政策及用戶須知書》,在線提交本人名下電動自行車注銷信息。申報完畢后,返回“云南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小程序首頁【我的申請】,查看補貼申請進度。收到申報信息后,平臺按批次提供申請審核信息報省商務廳、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審核后,根據(jù)審核通過的信息確認消費者獲得補貼資格。電子抵用券發(fā)放一般在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后的 30 日內完成,如遇特殊情況,時間順延。申請人可自行在申報平臺查詢審核結果,審核未通過的,申請人可修改完善信息后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后,活動平臺按補貼標準發(fā)放“云南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電子抵用券”至申請人(申請手機號)的云閃付 APP 賬戶。申請人打開云閃付 APP,點擊我的-優(yōu)惠券-支付券,查看已發(fā)放的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電子抵用券。消費者通過云閃付 APP“云南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頁面,可查看電子抵用券適用門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