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對于電動車上路的交通規(guī)則有何特殊規(guī)定?
上海對于電動車上路有一系列特殊規(guī)定。
首先,電動車要登記上牌后才能上路。新購車輛,駕駛人可持購車憑證 15 日內臨時通行,同時要在 15 日內辦理登記上牌手續(xù),外省市號牌電動車在本市通行需申請登記。用于快遞、外賣等網(wǎng)約配送活動的,應申請核發(fā)專用號牌。
其次,車輛管理有明確規(guī)定,禁止單位和個人拼裝電動車、加裝座位傘具車篷等、更換不合規(guī)蓄電池或擅自更換動力裝置、拆除或改動消音車速提示音限速裝置等影響通行安全的加裝改裝行為。
再者,號牌使用方面,駕駛已登記上牌的電動車上路,要按規(guī)定安裝并保持號牌清晰完好,不得故意遮擋、污損、倒掛、破壞,禁止偽造、變造或使用偽造、變造及其他車輛的號牌,從事快遞、外賣等網(wǎng)約配送活動要駕駛懸掛專用號牌的車輛。
一般通行規(guī)定包括保持安全設施性能良好、按交通信號通行、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不得逆向行駛、除特定情況外不得駛入機動車道和禁止通行區(qū)域、行經(jīng)人行橫道減速讓行、轉彎前減速伸手示意開轉向燈、不得實施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不得牽引動物和拖掛載人載物裝置、通過交叉路口時右轉彎非機動車讓左轉彎非機動車先行,禁止駕駛拼裝、加裝、改裝的電動車上路,禁止用電動車載運危險物品。
特別通行規(guī)定有駕駛人年滿十六周歲、時速不超 15 公里/小時、夜間或低能見度情況行駛開啟照明裝置、不得連續(xù)多次長時間鳴喇叭、駕駛人和乘坐人員佩戴安全頭盔。載人規(guī)定是限載 1 名 12 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搭載 6 周歲以下未成年人要用固定座椅。載物規(guī)定是高度從地面起不超 1.5 米,寬度左右各不超車把 0.15 米,長度前端不超車輪,后端不超車身 0.3 米,且要采取加固措施防止貨物散落飄灑。道路停放要使用非機動車道路停放點。
5 月 1 日起實施的《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還規(guī)定,駕駛非機動車時不得瀏覽電子設備、不得長時間多次鳴笛等,違反規(guī)定會被處警告或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受行政處罰有相關情形會納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6 月 1 日起實施的新規(guī)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進入電梯轎廂,還對電動車改裝、加裝等劃定法律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