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排放是指從廢氣中排出的CO(一氧化碳)、HC+NOx(碳氫化合物和氮氧化物)、PM(微粒,碳煙)等有害氣體。排放標準是對所有類型車輛這些有害氣體排放值的限制,它們都是發(fā)動機在燃燒作功過程中產生的。 這些有害氣體產生的原因各異,CO是燃油氧化不完全的中間產物,當氧氣不充足時會產生CO,混合氣濃度大及混合氣不均勻都會使排氣中的CO增加。 HC是燃料中未燃燒的物質,由于混合氣不均勻、燃燒室壁冷等原因造成部分燃油未來得及燃燒就被排放出去。NOx是燃料(汽油)中氧在燃燒過程中產生的一種物質。 PM也是燃油燃燒時產生的一種硫酸鹽顆粒物,當PM=10μ,小顆粒對人危害最大。對于采用壓燃方式的柴油機,柴油在高溫高壓下裂解更容易產生大量肉眼看得見的碳煙和看不見的顆粒排放。為了抑制這些有害氣體的產生,促使汽車生產廠家改進產品以降低這些有害氣體的產生,歐洲和美國都制定了相關的汽車排放標準。其中歐洲標準是我國借鑒的汽車排 放標準,目前國產新車都會標明發(fā)動機廢氣排放達到的歐洲標準。 歐洲排放標準是歐盟國家為限制汽車排放污染物對大氣環(huán)境造成的危害而共同采用的汽車尾氣排放標準,由歐洲經濟委員會(ECE)的排放法規(guī)和歐共體(EEC)的排放指令共同加以實現(xiàn)的,歐共體(EEC)即是現(xiàn)在的歐盟(EU)。排放法規(guī)由 ECE參與國自愿認可,排放指令是EEC或EU參與國強制實施的。汽車排放的歐洲法規(guī)(指令)標準煤四年更新一次,1992年后已實施若干階段。歐洲從1992年起開始實施歐Ⅰ(歐Ⅰ型式認證排放限值)、1996年起開始實施歐Ⅱ(歐Ⅱ型式認證和生產一致性排放限值)、2000年起開始實施歐Ⅲ(歐Ⅲ型式認證和生產一致性排放限值)、2005年起開始實施歐Ⅳ(歐Ⅳ型式認證和生產一致性排放限值)。 我國于2001年實施的《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Ⅰ)》等效于歐Ⅰ標準,2004年實施的《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Ⅱ)》等效于歐Ⅱ標準。 2007年實施的《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Ⅲ)》等效于歐Ⅲ標準,預計于2010年將實施相當于歐Ⅳ的國Ⅳ標準。需要指出的是歐洲的歐Ⅰ到歐Ⅳ排放標準,不是車用汽柴油質量標準,國Ⅰ到國Ⅳ也是一樣?! ∑嚺欧诺臍W洲法規(guī)(指令)標準的內容包括新開發(fā)車的型式認證試驗和現(xiàn)生產車的生產一致性檢查試驗,從歐Ⅲ開始又增加了在用車的生產一致性檢查。 汽車排放的歐洲法規(guī)(指令)標準的計量是以汽車發(fā)動機單位行駛距離的排污量(g/km)計算,因為這對研究汽車對環(huán)境的污染程度比較合理。同時,歐洲排放 標準將汽車分為總質量不超過3500公斤(輕型車)和總質量超過3500公斤(重型車)兩類。輕型車不管是汽油機或柴油機車,整車均在底盤測功機上進行試 驗。重型機由于車重,則用所裝發(fā)動機在發(fā)動機臺架上進行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