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車主與實際車主不一致,如何確定勞動關系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法律分析:車輛登記車主與車輛實際支配人不一致時,承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主體的不是車輛登記車主,而應是實際支配人。
個人購買的車輛,掛靠用人單位,且以掛靠單位名義對外經(jīng)營的,其聘用的司機與掛靠單位是事實勞動關系;雖然掛靠單位,但是并不以用人單位名義對外經(jīng)營的,與掛靠單位不是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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