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可以更換車標嗎?
汽車是不可以更換車標志的,擅自改變車輛標志屬于違法行為,交警可以對其違法行為處以200元罰款,并勒令其改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1、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
2、改變機動車型號、發(fā)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3、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4、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guī)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于情節(jié)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后放行。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克東縣司法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