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置稅減半政策是什么時候開始的?
從2009.01.20起,購買1.6L排量以下的汽車,購置稅將降為5%。此前,我國實行的車輛購置稅稅率為10%,其計稅價格為車輛不含增值稅的價格。以購買一輛10萬元的車輛為例計算,消費者在購車環(huán)節(jié)應(yīng)繳納的汽車購置稅為10萬元÷(1+17%)×10%=8547元。 而按照降低后的稅率,假如這輛車的排量低于或等于1600cc,它的購置稅將為10萬元÷(1+17%)×5%=4274元,比原來節(jié)省一半。 設(shè)車價為P,具體計算公式可以簡化為:購置稅額=P/23.4。例如,某品牌車型1.5AT豪華版官方指導(dǎo)價為11.38萬元,按照減免后的購置稅率計算,購置稅額應(yīng)為113800元/23.4=48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