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用車車輛用途怎么填
一般是替公司辦事兒的時候,可以用的車就寫辦公用。主要用于:
1、執(zhí)行重大搶險救災、事故處理、突發(fā)事件處置等不可預測的緊急任務。
2、因時間或交通條件等所限,無法及時參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xié)組織的重要會議或市領導臨時召集的緊急會議。
3、隨市領導參加的調研活動。
4、接待中央部委、外?。ㄊ小^(qū))和浙江省組織的來甬重要公務活動,參加外事活動。
5、帶隊到基層開展專題調研、專項檢查等公務出行。
6、條件允許時可用于各單位跨部門聯合督查、檢查、考核等集體公務出行。
7、運送機要文件和涉密載體,干部職工因病因傷緊急送醫(yī)。經局長批準的其它特殊情況用車。
公務用車“八個不準”
1、不準以任何理由,違規(guī)在補貼區(qū)域內使用公務用車或用公款租用社會車輛從事普通公務活動。
2、不準將公務用車用于上下班接送、參加私人聚會、婚喪嫁娶等非公務活動,或搭乘家屬、親友等非公務相關人員。
3、不準擅自擴大公務交通補貼發(fā)放范圍或提高發(fā)放標準。
4、不準違規(guī)使用公款為個人或集體提供非公務交通便利,以及向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轉嫁用車費用。
5、不準變相為領導干部私車配備專兼職駕駛員,領導干部不得利用職務影響長期占用下屬或他人車輛。
6、不準在酒店、賓館、娛樂場所、景區(qū)、居民小區(qū)等非定點停放場所停放非執(zhí)行公務的公車。
7、不準故意損壞衛(wèi)星定位裝置或遮擋、毀壞公務用車標識等逃避監(jiān)督管理。
8、不準以沒有公務用車或公務交通補貼不足為由,消極怠工、延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