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把車抵押怎么寫手續(xù)
把車抵押的手續(xù)應寫明以下內容:抵押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借款內容、借款的支付及償還、違約責任、抵押物事項、抵押物的保管、抵押物的處置、費用的承擔和合同生效條件,最后雙方簽字并注明日期。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shù)據(jù)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shù)據(jù)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shù)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第三百九十四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yōu)先受償。前款規(guī)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第四百條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shù)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shù)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