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1—10級傷殘鑒定標(biāo)準(zhǔn)
交通事故一級至十級的傷殘?jiān)u定標(biāo)準(zhǔn)如下:
(1)一級傷殘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人員的顱腦、脊髓、四肢、面部、頸部、腹部等損傷,致使腦、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特別嚴(yán)重障礙,并導(dǎo)致受傷人員的活動能力喪失、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等危害后果。生活自理范圍包括進(jìn)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簌;自我移動。
(2)二級傷殘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人員的顱腦、脊髓、四肢、頭面部、頸部、腹部等損傷,致使腦、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嚴(yán)重障礙,并導(dǎo)致受傷人員的各種活動受限,日常生活隨時(shí)需要有人幫助、不能工作等危害后果。
(3)三級傷殘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人員的顱腦、脊髓、四肢、頭面部、頸部、腹部等損傷,致使腦、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較嚴(yán)重的障礙,并使受傷人員不能完全獨(dú)立,需經(jīng)常有人監(jiān)護(hù)以及明顯的職業(yè)受限等危害后果。
(4)四級傷殘的評定標(biāo)準(zhǔn)與三級傷殘的評定標(biāo)準(zhǔn)在損傷種類方面基本一致,但規(guī)定的受傷人員的傷情種類不一致,器官功能障礙的程度較三級低,而且受傷人員傷殘等級劃分依據(jù)也不一致。
(5)五級傷殘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人員的顱腦、脊髓、四肢、面部、頸部、腹部等損傷,致使腦、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一定程度的障礙,并使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jiān)護(hù),以及需要明顯減輕工作等危害后果。
(6)六級傷殘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人員的顱腦、脊髓、四肢、面部、頸部、腹部等損傷,致使腦、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一定程度的障礙,并使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的需要幫助,以及不能勝任原工作等危害后果。
(7)七級傷殘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人員的顱腦、脊髓、四肢、面部、頸部、腹部等損傷,致使腦、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一定程度的障礙,并使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的需要幫助,以及不能勝任原工作等危害后果。
(8)八級傷殘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人員的顱腦、脊髓、四肢、面部、頸部、腹部等損傷,致使腦、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一定程度的障礙,并使日常生活有關(guān)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以及社會交往受約束等危害后果。
(9)九級傷殘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人員的顱腦、脊髓、四肢、面部、頸部、腹部等損傷,致使腦、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較輕程度的障礙,并使日?;顒幽芰Υ蟛糠质芟蓿约吧鐣煌芰Υ蟛糠质芟薜任:蠊?。
(10)十級傷殘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人員的顱腦、脊髓、四肢、面部、頸部、腹部等損傷,致使腦、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輕微程度的障礙,并使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以及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等危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