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改裝標志違法嗎?
汽車改裝標志違法。
原因:因為車標是屬于不允許變更的事項。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第五章“變更登記”中第二十六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
1、機動車所有人更改姓名或者單位名稱的;
2、機動車所有人住所的地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qū)內改變的;
3、改變車身顏色的;
4、更換發(fā)動機或者改變燃料種類的;
5、因故損壞無法修復需要更換同型號車身或者車架的;
6、因質量問題,制造廠給機動車所有人更換整車或者更換同型號發(fā)動機、車身、車架的。
第十三章“法律責任”第六十九條機動車所有人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改變、更換或者改裝不得變更的事項的,滯留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責令恢復原狀,并處1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