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車托運電瓶怎么托運
電瓶、電瓶車禁止托運。
上海圓通速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圓通)等4家公司違規(guī)托運,嚴重影響飛行安全,中航協決定注銷圓通公司二類航空貨運代理資質,并請各航空公司終止與該公司貨運銷售代理企業(yè)的合作,不承運其攬收的貨物。
2012年10月22日,南航CZ6524航班在遼寧大連落地后發(fā)生了貨物燃燒事件。經大連機場公安分局對起火事件的調查認定,此次貨物著火原因為包裹內耐風火柴(屬禁運危險品)自燃引起。
之后,中航協對涉及該起事件貨運操作的上海韻達貨運有限公司、上海匯行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啟昊貨運代理有限公司給予嚴厲處罰,注銷這3家航空銷售代理公司資格認證。
擴展資料
鋰電池一直位于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的名錄中,因為鋰是不穩(wěn)定的金屬,鋰電池在高空環(huán)境下遇熱后很容易引起自燃,所以國際民航組織一直都規(guī)定鋰電池應該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如果將鋰電池直接放入行李中托運的話,行李在狹小的貨艙空間容易受到擠壓或者被碰撞,增加了航行的危險系數。
手機、常用便攜式攝像機、單反照相機以及絕大多數手提電腦等電子設備中的鋰電池通常不會超標。但攜帶大型電子器材的乘客或托運鋰電池的貨主,要提前檢查鋰電池容量,并按照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
二類航空貨運代理資格,是指經營國內航線除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航線外的民用航空貨物運輸銷售代理資格。資格認可證書的有效期為三年。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圓通速遞違規(guī)托運鋰電池被禁空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