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處罰廣州醉駕后駕駛機動車,記6分,處罰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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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暫扣駕駛證1-3個月;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記12分,處罰500元,暫扣駕駛證3個月;醉酒駕駛機動車,記12分,罰款2000元,暫扣3-6個月,拘留15日以下;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記12分,罰款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拘留15日以下;一年內(nèi)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nèi)不得駕駛、操作機動車。酒駕雖然有處罰,但是太輕了,這也是目前酒駕和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我國醉駕標(biāo)準(zhǔn)的起點是0.2%(即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為每100毫升20毫克)。除非是酗酒,一般不會對酒駕有大的約束。與瑞典的0.02%、德國的0.03%、日本的0.05%相比,我國醉駕認(rèn)定標(biāo)準(zhǔn)的起點顯然有些寬。所以在如何取締酒駕的問題上,筆者認(rèn)為與國際接軌是可行的。只有重罰,甚至上升到法律層面,才能遏制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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