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上可以不用貼保險標嗎
根據(j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xù),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查成交價|參配|優(yōu)惠政策)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xù)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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