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臺上可以擺放東西,但是不能擺放影響視線的物品,以免影響駕駛安全。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2條“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中第二項也規(guī)定,“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內(nèi)懸掛、放置妨礙駕駛?cè)艘暰€的物品”。也就是說駕駛臺是可以放東西的,但是不能妨礙駕駛?cè)艘暰€。所以,不建議懸掛體積較大卻堅硬的飾品,除了影響視線,最重要的是如果急剎等情況,會有出現(xiàn)人身安全的隱患。如果需要懸掛可以選擇體積小、且放置位置最好在駕駛臺的側(cè)面不受影響的地方,以免干擾駕駛員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