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清分日期可以延遲多久?
1、駕照清分日期是按照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來計算的。在記分周期內扣分未繳罰款的,則記分記錄計入下一個記分周期內;
2、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六十五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
3、第六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jīng)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