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取駕駛證清零日期怎么算?
1、如果是11月4日取得駕駛證,那么明年的11月4日是一個記分期。在一個記分周期內(12個月)記分未達到12分,罰款在這個記分周期結束前已繳清的,下一記分周期開始時系統(tǒng)自動清零;
2、尚有罰款未繳清的記分在下一記分周期不給予清零,下一記分周期開始后會在此基礎上記分,以此類推,如果超過12分,那么就需要通過學習消除;
3、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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