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后私家車新規(guī):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六年內(nèi)每兩年檢驗一次;6年以上,每年一次;15年以上,每6個月一次。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期限屆滿前3個月內(nèi)向注冊地車管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私家車15年后需要每年檢驗兩次。如果沒有問題,可以繼續(xù)使用或者選擇報廢。報廢流程:
1.去當?shù)剀嚬芩顚憽稒C動車報廢單》并審核;
2.將待報廢車輛轉移至報廢企業(yè),填寫《注銷登記申請表》;
3.企業(yè)人員檢查車輛動力總成是否匹配,確認后開始拆解車輛;
4.去車管所辦理注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