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遲幾天汽車年檢會有罰款。根據(jù)機動車登記管理規(guī)定,車輛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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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以下罰款。也就是說,過期不驗車是違法的,車不驗車就開車是違法的。年檢的最佳時期是機動車在年檢前3個月內可以接受年檢的檢驗申請。
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機動車自注冊登記之日起,在下列時限內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5年內的乘用車每年檢驗一次;滿5年的,每6個月一次;(二)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內每年檢驗一次;10年以上,每6個月一次;(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6年以上,每年一次;15年以上,每6個月一次;(四)摩托車4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4年以上,每年一次;(五)拖拉機等機動車輛每年檢驗一次。營運機動車在規(guī)定的檢驗周期內通過安全技術檢驗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