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雙閃光的情況下:
1.臨時停車。路邊臨時停車很常見,也是最容易忽視安全的時刻。這時候一定要打開雙閃,讓后方來的車及時發(fā)現(xiàn)自己的停車狀態(tài),特別是在非機動車道停車或者靠馬路停車的時候;
2.牽引故障機動車時,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yīng)開啟雙閃,提醒他人本車處于異常狀態(tài),及時避讓;
3.遇到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車輛無法行駛時,也需要開啟雙閃燈提示后車。此外,還需要在車輛后方150米處放置三角警示牌(指不能行駛的車輛),以警示后方車輛;
4.交警部門允許的車隊組成時,只有經(jīng)交警部門申報允許的車隊才能使用雙閃燈行駛,而未經(jīng)申報批準的車隊(婚禮車隊、外出旅行車隊等。)行駛中可以使用雙閃燈,這是法律不允許的;
5.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速小于40米時,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能見度小于100米的霧、雨、雪、沙塵、冰雹等天氣時,應(yīng)當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與同車道車輛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