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穿越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
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機動車在行駛中進入或者離開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其中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
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的注意事項:
1.進入路口時,提前觀察行人和電動車是否在右側非機動車道通行。注意減速,隨時可以做好停車的準備。大型車輛右側有幾個視角不同的后視鏡。平時要調整合理的角度,以開闊視野,方便駕駛。車輛最好安裝右轉語音提示裝置,可以起到很好的提示車輛行駛狀態(tài)的作用,提高安全保障。
2.路口堵車的時候不要進路口。把你的車停在十字路口外等待。
3.左轉通過路口時,在路口中心左側轉彎。
4.在沒有方向指示燈的路口,轉彎機動車讓直行車輛和行人先行,反方向行駛的右轉機動車讓左轉車輛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