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下坡行駛的最高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機動車掉頭、轉彎或者下陡坡時,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
下坡駕駛技巧:
1.汽車下坡時,速度越來越快,剎車減速的頻率越來越高,才能安全平穩(wěn)地離開下坡;
2.當汽車接近下坡時,松開油門踏板,將腳放在制動踏板上進行制動。下長坡時,制動器可能會使用較長時間,導致溫度過高,降低其效率甚至失效;
3.當你感覺制動效能發(fā)生變化時,應盡快停車檢查。如果剎車突然失靈,要沉著冷靜,用抓擋的方法增強發(fā)動機的拖拽功能,用手剎剎車,盡快找到安全的地方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