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摩托車在上海行駛,記3分,罰款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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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
根據(jù)《上海市公安局關于本市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摩托車禁行措施》第三條:記3分,罰款200元。
下列懸掛外省市號牌的摩托車禁止在上海市下列區(qū)域道路上通行:
1.第一區(qū)域:滬太公路、錢寶公路、胡藝公路、外青松公路、滬青平公路、珠峰公路、馮婷公路、S19新圩公路、新圩公路、劉維公路、滬杭公路以及本市與浙江、江蘇兩省交界線(不含以上道路)所圍合的區(qū)域。
2.二區(qū):外青松公路、滬青平公路、復興路、淀山湖
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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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周剛路、朱穎路、清照公路、北清公路(不含以上道路)圍合的區(qū)域。
此次摩托車專項治理實際上是落實白皮書的具體舉措,將為上海城市道路交通在近期和遠期實現(xiàn)公共交通效率最大化奠定基礎,最大限度優(yōu)化上海城市道路交通結構,最大限度保障市民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