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打開左轉向燈是為了提示后車向左改變行駛路線。
使用轉向燈的具體介紹:
1.左轉向燈:左轉、變道、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掉頭時,應提前開啟左轉向燈。
2.右轉向燈:向右轉彎、向右變道、超車后駛回原車道、路邊停車時,應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以下是相關的法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超車時,應當開啟左轉向燈、變更使用遠近光燈或者提前鳴喇叭?!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使用轉向燈: (一)左轉、左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2)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后駛回原車道、路邊停車時,應提前開啟右轉向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