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能見度小于200m,車主駕駛車輛的速度不得大于60km/h,同時車主還需要開啟車輛的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示廓燈,提醒其他車輛注意安全。
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一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示廓燈,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并與同車道車輛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高速公路上還會出現(xiàn)暴雨、大霧等一系列惡劣天氣,不利于司機的正常駕駛。作為司機,此時此刻你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除限速外,還要避免超車,防止因未能及時應對突發(fā)情況而發(fā)生事故。在這種情況下,選擇超車也是非常不合理的,是對自己生命和他人生命不負責任的表現(xiàn)。此外,司機還需要集中精力看前方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