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證申領(lǐng)和使用規(guī)定第十四條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人應(yīng)當(dāng)符合下列條件:
身體狀況:
1.身高:報考大型客車、重型掛車、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準駕車型的,身高在155cm以上。
2.視力:報考大型客車、重型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雙眼裸眼視力或矯正視力達到對數(shù)視力表5.0以上。
3.聽覺:耳朵分別離音叉50cm,能辨別聲源方向。
4.上肢:雙手拇指健全,每只手三指必須健全,四肢及手指運動功能正常。
5.雙下肢:雙下肢健全,運動功能正常,不等長不得大于5cm。
6.軀干和頸部:無運動功能障礙;
7.右下肢或者雙下肢缺失或者喪失運動功能但能夠自行坐起,且上肢符合本項第五項規(guī)定的,可以申領(lǐng)準駕車型殘疾人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機動車駕駛證。
8.70歲以上且能通過記憶力、判斷力、反應(yīng)力等能力測試者。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