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持有機動車駕駛證。
除了駕駛證,還需要“流動餐車經營許可證”。
根據(jù)車輛屬性,分為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兩類。設計最高車速不大于20km/h,整車質量小于40kg,電機功率不大于240w。作為機動車,應當辦理機動車登記,取得機動車行駛證和號牌,購買交強險,方可上路行駛。駕駛人必須持有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必須與機動車類型一致。
符合許可登記的機動車,應當是取得機動車生產銷售許可的車輛,即車輛必須包含在工信部頒發(fā)的《道路機動車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中,才能辦理車牌。目前來賓市常見的各類觀光車、老年代步車、三輪或四輪電瓶車未列入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目錄,不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不能上牌。
機動車輛介紹:
機動車是由動力裝置驅動或牽引,在道路上行駛,提供乘坐或(和)運輸貨物或進行特殊作業(yè)的輪式車輛,以及一些游樂設施(如電動攝像車、電動滑板車、電動自行車等。).可分為汽車和汽車列車、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拖拉機運輸機組、輪式專用機械車和電動汽車等。根據(jù)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申請駕駛執(zhí)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