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轉向燈旋鈕開關轉到頂部,打開左側的轉向燈。將轉向燈旋鈕開關轉到中間位置,打開右轉向燈。
以下是使用燈光的方法:
1.打起來的時候打開右轉向燈。
2.按下打開左轉向燈。
3.向前拉一次打開遠光燈。
4.往后推就是長遠光燈。
以下是車燈使用的注意事項:
1.路口:機動車通過有紅綠燈控制的路口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時開啟近光燈。
2.夜間:夜間開啟路燈時,或在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條件下行駛時,應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
3.同向行駛:同向行駛的后車靠近前車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
4.轉彎:轉彎、變道、超車、掉頭或靠邊停車時,提前100至50米開啟轉向燈。5.無紅綠燈路口:機動車夜間通過急彎、斜坡、拱橋、人行橫道或者無紅綠燈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發(fā)出信號。
6.在沒有中央隔離設施或中心線的道路上:夜間會車應在與對向來車相距150米處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非機動車上會車時使用近光燈。
7.機動車在道路上發(fā)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妨礙交通,難以移動的,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按照規(guī)定在車輛后方50米至100米處設置警示標志。晚上還應該同時打開示廓燈和尾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