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橋50米不能停。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禁止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狹窄道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上述地點50米范圍內(nèi)的路段停車。
當然,還有很多地方是不能停車的。這些地方主要有急救站、消防局、公交站、加油站等路段,這些路段30米內(nèi)你都不能停車。當然,使用這些設(shè)施的車輛可以停放。
有人行道,有標記的道路,還有沒有停車標志的路段。禁止停車。在這些路段停車會干擾道路上其他車輛的行駛,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所以汽車主要關(guān)注這些不能停車的路段。
停車時,你必須靠近道路的右側(cè)。臨時停車的駕駛員不得離開車輛,不得上下車輛,不得裝卸貨物后立即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