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汽車修理廠需要具備三個條件:
一、設備條件:
企業(yè)配備的設備型號、規(guī)格、數量應與其生產程序和生產工藝相適應,設備技術狀況應完好,滿足加工和檢測精度及使用要求;
允許外包的設備必須有合法的技術經濟合同,包括下列專用設備、試驗、檢測和診斷設備、通用設備、測量儀器和主要手工工具。
二、設施:
生產工廠和未付款設備;
1.生產廠房和停車場的結構和設施必須滿足汽車維修和小修的要求,符合安全、環(huán)保、衛(wèi)生和消防的有關規(guī)定,地面應堅實平整;
2.停車場明碼標價,不準占用道路和公共場所進行維修、小修和停放。
三。人員條件。
1.技術管理人員。企業(yè)正式聘用的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以上的技術人員,至少應有一名具有專業(yè)知識和資格證書的人員負責技術管理。
2.熟練工人。各工種技術工人的數量應與其生產程序和生產工藝相適應,直接生產工人的數量應不少于15人。
3.質量檢查員。質檢員需要接受交管部門的專業(yè)培訓,并取得質檢員證書,持有上交所崗位。質量檢查員不得少于兩人。
4.財務人員。至少有兩名經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會計證的財務人員,其中包括一名經過行業(yè)培訓的財務結算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