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請至少使用兩次交替遠光燈和近光燈。如果你要在路口轉彎,請使用正確的燈(使用近光燈);在低能道路上行駛,請使用正確的燈光(打開遠光燈);如果要急轉彎,請使用正確的燈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至少2次)。
使用遠近光燈。機動車夜間通過急彎時,應當減速慢行,鳴喇叭示意,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7條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使用轉向燈:
1.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
2.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后駛回原車道、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第五十九條機動車夜間通過急彎、陡坡、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發(fā)出信號。
機動車接近急彎、坡道頂部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超車或者遇到緊急情況時,應當減速并鳴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