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可以異地上牌。但是,需要以下文件:
1.持有暫住證。
2.身份證。
3.購車發(fā)票。
4.完稅證明。
5.車輛合格證。
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16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注冊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
(二)變更機動車型號、發(fā)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碼的。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和保險標志。
需要注意的是:我國對新車上市手續(xù)的規(guī)定是,只要車輛具備正規(guī)發(fā)票、合格證、購置稅(附加費)、強制保險(強制保險)四項基本手續(xù),就可以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