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有五次機會。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四十四條:每科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者可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報考人員重新預約考試,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試在十天內(nèi)進行。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合格的,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成績有效。在學習者駕駛證有效期內(nèi),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定考試次數(shù)不得超過5次。第五次聘任考試仍不合格的,已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
不參加補考或補考不合格者,應重新預約考試。若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則已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學生需從該科目重新開始考試。
科目三考試重要事項:
大中型客車測試
里程(
查成交價|
參配|
優(yōu)惠政策)不得少于20公里,牽引車、城市公交車和大型貨車測試里程不得少于10公里,小型汽車和低速貨車測試里程不得少于3公里。夜考隨機抽取,不參加夜考的考生需要參加模擬燈光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