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大家想要了解的“開四停四是怎樣計算的?”相關內(nèi)容介紹有下面:
開四停四是計算的方法:
1、廣州開四停四是按連續(xù)行駛計算的,即2號在百廣州開車,之后未在廣州開車,則在4天后的7號是可以上路度行駛的,6號屬于第四天,不能上路行駛;
2、根據(jù)《關于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第一條 自問2018年7月1日零時起,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含臨時號牌車輛,下同);
3、駛入本市以下范答圍(不含內(nèi)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
東南西環(huán)城市快速路),連續(xù)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容4天(按自然日計算,下同),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