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座車不能改成7座。乘客數量根據車輛出廠合格證核定。一旦批準,就不能更改。未經允許增加或減少車輛座位是違法的。根據《機動車登記條例》,已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變更使用性質、車身顏色、車身或者車架等。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注冊地車管所申請變更注冊登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拼裝機動車或者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許可,擅自改裝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不一致的車身底盤、發(fā)動機、懸架、傳動系統(tǒng)、定向系統(tǒng)、輪胎輪轂、燈具、彩色涂層、外觀結構及車輛相關技術數據的,均為改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