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中規(guī)定: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扣12分,并處罰款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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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以上2000元以下。超速行駛有一定的危害,一定要按安全的速度行駛。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guī)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超速的危害:超速行駛時,駕駛人對速度的判斷能力下降。駕駛人在高速行駛時,不但對所駕車輛速度不能正確判斷,而且對行人、非機動車、其他機動車速度也會低估。在
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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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前車時就易低估對向來車的速度和距離,同時低估要超越前車的相持距離,發(fā)現情況往往措施過遲,易發(fā)生相撞或刮擦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