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女司機特別喜歡穿拖鞋開車。被警察發(fā)現(xiàn)的時候,她們還指著腳上沒有后跟的鞋子辯解:“這是今年流行的新款涼鞋,不是拖鞋”。殊不知在發(fā)生緊急情況時,很有可能因為鞋子不跟腳延誤了剎車時機造成交通事故。交警部門希望記者在此向市民提示,穿拖鞋開車非常危險,下次開車出門的時候最好換雙鞋。 請勿穿拖鞋開車,不安全。首先,拖鞋不跟腳、容易滑落,在發(fā)生緊急情況時很容易發(fā)生踩剎車打滑的情況;其次,穿拖鞋開車會對離合器和油門的控制有偏差,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有實驗研究表示,拖鞋會使制動的速度延遲0.13秒,相當于60公里每小時的時候,剎車距離延長了3.5米。 新的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并沒有準確的明文規(guī)定說不允許穿拖鞋開車,僅有“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此處的“等”是否包含穿拖鞋開車也無法確定。根據(jù)實際的案例來說,對于穿拖鞋的情況交警只能勸誡告知,沒辦法進行強制約束或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