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強險賠償限額如果是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有責任為十一萬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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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無責任為一萬元;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有責任一萬元,無責任一千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有責任兩千元,無責任為一百元。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