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摩托車駕駛證和汽車駕駛證不沖突,機動車駕駛人需要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法律依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十五條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申請增加中型客車、牽引車、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還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一)申請增加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或者三輪汽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請前最近連續(xù)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二)申請增加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大型客車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請前最近連續(xù)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