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依據和劃分標準的規(guī)定如下: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各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及行為對交通事故的作用大小,劃分各方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責任劃分主要包括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不承擔責任。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