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連帶責任”賠償?shù)膸追N情況:1、掛靠形式從事經營運輸活動的機動車,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2、肇事車輛的車主與使用者不是一個人,且車主對事故負有責任的,車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條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條未經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是本章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