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吊銷駕駛證是一種行使法律處罰行為,具有強制性和制裁性。撤銷駕駛證是一種對行政許可的法律收回行為,具有剝奪性和不可逆轉性以及補救性。吊銷和撤銷之后都可以重新獲取。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執(zhí)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并在二十四小時內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