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在治療終結后,可以向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書面形式提出傷殘鑒定申請,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書后三十日內(nèi)作出傷殘評定,并制作傷殘評定書送達當事人。法律依據(jù)《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二條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并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shù)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則所稱鑒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他與鑒定事項有關的鑒定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