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調解的參加人有: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代理人、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人員。并且各方的調解參與人數(shù)不得超過三人。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八十九條參加損害賠償調解的人員包括:(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代理人;(二)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承保機動車保險的保險公司人員;(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人員。委托代理人應當出具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參加損害賠償調解的人員每方不得超過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