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車主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為一方當事人報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管理部門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xiàn)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根據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對逃逸進行認定。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六十一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一)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壞、偽造現(xiàn)場、毀滅證據的。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