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不服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要求法院重新劃分責任。最后是以法院判決為準的,交警下達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沒有法律效力,只有法院判決的才是有法律效力的,也是最后的結果。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jù)。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