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借給別人車出車禍原則上是沒有責任的。機動車的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若是發(fā)生了交通事故的,原則上應當由使用人承擔責任。但若是出借人對于事故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比如明知對方沒有駕駛證仍然出借,應當承擔連帶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第一千二百一十條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