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無償出借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原則上應當由使用人承擔全部的責任。但若是出借人對于事故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比如明知對方?jīng)]有駕駛證仍然出借,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第一千二百一十條當事人之間已經(jīng)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