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交通事故若對受害人造成了人身損害,責任人應當對其作出以下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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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業(yè)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